近日,中国民生信托(下称“民生信托”)收到北京银保监局正式批复,核准公司获得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资格,这是民生信托复业以来获得的第7个业务资格。
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资格的获得,标志着民生信托具备管理特定目的信托财产并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综合能力,可以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帮助客户盘活存量资产,提高市场配置资源效率,缓解资本压力。
2013年4月,民生信托重新登记并开业,复业6年来,除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资格外,民生信托还获得了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资格、受托境外理财业务资格、股指期货交易业务资格、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资格、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准入资格、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股权类)等6项业务资格,同时获得了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会员、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员等3项会员资格,为民生信托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提供了基础保障。
作者:张 凌 之
来源:中 国 证 券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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